欢迎来到离岸岛
2018-06-27 来源:金百利国际
开曼群岛于2017年6月通过新法例(实益拥有权法例),要求开曼群岛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LLC)备存实益拥有权登记册。所有公司 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并提交他们的实益拥有权登记册。
所有开曼群岛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确定它们是否属于实益拥有权法例适用范围内, 或它们是否超出法例的适用范围(范围外的公司)。获豁免的公司应采取措施以记录公司根据实益拥有权法例所享有的豁免地位。外国公司或外国有限责任公司(LLC)和合作伙伴,不论是否在开曼群岛注册,均无需要根据该制度进行申报。
如何鉴别您的开曼公司是一家“范围内”还是“范围外”公司?
所有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注册或延续注册的公司必须为遵守实益拥有权法例的实体((范围内实体,包括获豁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公司和特别经济区公司),然而并不包括那些“范围外”的实体。符合以下条件的开曼公司,可获豁免建立和维持其实益拥有权登记册(即“范围外”公司):
1、受开曼群岛反洗钱指导小组批准的司法管辖区内的规管。
2、在开曼群岛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公司法的认可证券交易所上市。
3、根据《监管法例》注册或持有执照,而根据《证券投资业务法》(2015年修订)第5(4)条注册为豁除人士的公司则属除外。
4、由认可人士 ①管理、安排、管理、经营或推广的特殊目的工具、私募基金、集体投资计划或投资基金,包括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的公司、基金或计划;
5、根据开曼群岛监管法例注册或持有执照或由认可人士管理、安排、管治、经营或推广的任何特殊目的工具、私募股权基金、集体投资计划或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6、直接持有获开曼群岛颁发执照及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监管的法律实体的股份或实益权益,而该法律实体的牌照条件包括全面披露持牌人的合法及实益拥有人;
7、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条件的子公司。子公司作为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超过75%的利益或投票权由一个或多个豁免实体或其他法律实体共同持有;有权任命或罢免大多数董事或经理的豁免实体或其他法律实体;或其本身是另一家获豁免附属公司的附属公司。
“范围外”的公司:
如某公司符合豁免条件,须向其企业服务供应商提供相关适用豁免的书面确认书,明确表明其获豁免理据并提供任何其他有关受监管实体、受监管母公司实体或认可人士的资料。
①:认可人士指任何人士或其附属公司, 即根据开曼群岛监管法例受监管、注册或获得许可,或在经批准的司法管辖区范围内受监管的人士,例如受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或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SEC)监管的投资顾问或经理将属于此类,或在开曼群岛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经批准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认可人士不包括:任何人士受聘于受监管的持牌机构并出任董事或经理职位;或在开曼群岛只提供注册办事处服务的认可人士;或获《证券投资商业法》(SIBL)豁免的人士。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
注册境外公司是指在境外某个注册地注册之后同时也将注册地当作自己的主要市场之一,注册离岸公司指的是在离岸法区注册而不在当地经营的公司。
海牙认证是指由国家政府机构统一出具的(一般为最高人民法院),对原认证的签发人(通常是当地公证处或国际公证人)进行的二级认证,并在认证书上加盖印章或标签,这个过程就叫做加签(海牙认证)。
使馆认证是指一国驻外使领馆在拿到本国使用的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或某些特殊机关的印章或该机关主管人员的签字属实。经过使馆认证的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为文件使用的有关当局承认。
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就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69号,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